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 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copy_link' | translate }}
{{ '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
{{word('consent_desc')}} {{word('read_more')}}
{{setting.description}}
{{ childProduct.title_translations | translateModel }}
{{ getChildVariationShorthand(childProduct.child_variation) }}
{{ getSelectedItemDetail(selectedChildProduct, item).childProductName }} x {{ selectedChildProduct.quantity || 1 }}
{{ getSelectedItemDetail(selectedChildProduct, item).childVariationName }}
車禍發生之後:
人很緊張。
車又壞了。
可能還在痛。
到了警察局:
警察問什麼。
你就答什麼。
最後:
「這邊簽名。」
刷刷兩筆。
走人。
但最近Dcard有一篇文章特別提醒:
車禍筆錄的內容,可能成為後續釐清事故的重要資料。
所以做筆錄:
真的不要急。
事故發生後:
不要猜。
例如:
「他一定超速。」
如果你根本不知道對方速度:
就不要自己下結論。
你可以說:
你看到什麼。
你在哪條車道。
號誌狀態。
自己有沒有煞車。
撞擊位置。
車輛方向。
這些:
你真正知道的事情。
這非常重要。
事故發生一瞬間:
你可能根本不知道:
自己當時40還45。
對方距離10公尺還15公尺。
如果不知道:
就不要硬湊一個數字。
不知道就是不知道。
Dcard原文提醒的重點之一,就是口頭陳述與最後記載文字可能存在落差,所以簽名前要確認內容,有錯誤或遺漏就當場提出。
不要因為:
警察很忙。
後面有人等。
自己不好意思。
就直接簽。
如果有:
行車記錄器。
手機影片。
照片。
監視器。
第一件事情:
備份。
不要只剩記憶卡唯一一份。
雲端。
電腦。
另一支硬碟。
能備份就備份。
因為這可能是:
事故經過最直接的資料。
依警政署目前資訊,事故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:
事故7日後可申請現場圖、現場照片。
事故30日後可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。
這些時間點:
可以先記起來。
不要這樣理解。
初步分析研判:
顧名思義就是:
初步資料。
如果後續對事故責任有重大爭議:
可能還會涉及鑑定、調解甚至司法程序。
所以不要看到:
初判表某一句,
就認為事情百分之百結束。
車禍筆錄:
不是作文比賽。
也不是講越多:
就越有利。
最重要的是:
事實講清楚、不知道不要猜、內容看完整、有錯當場提出、確認後再簽。
🟨 重點:事故7日後可申請現場圖與照片,30日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;行車記錄器與照片則建議第一時間做好備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