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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首度為機車車牌角度訂出標準:依《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》修正草案,車輛前後輪著地、直立停在水平地面時,後車牌向上不得超過 40 度、向下不得超過 15 度,向左、向右傾斜及旋轉角度都必須是 0 度。目標從 2027 年 7 月 1 日起先適用新型式車輛,2028 年 1 月 1 日起擴大到各型式新出廠車輛。
這項規範的起因,是今年多起「原廠車牌架也被以翹牌取締」的爭議。以下整理新規重點、舊車要不要改、自己怎麼檢查,資料來源為中央社、自由時報與工商時報 2026 年 10 月的報導,實際內容仍以交通部正式公告為準。
| 項目 | 規範內容(草案) |
|---|---|
| 向上角度 | 不得超過 40 度 |
| 向下角度 | 不得超過 15 度 |
| 左右傾斜、旋轉 | 必須為 0 度 |
| 量測狀態 | 前後輪著地、車身直立停在水平地面 |
| 適用車種 | 一般機車、大型重型機車;微型電動二輪車是否納入仍在討論 |
| 實施時程 | 2027/7/1 新型式車輛;2028/1/1 各型式新出廠車輛 |
根據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說明,這次修法針對新制實施後的新出廠車輛,已領牌的舊車不溯及既往。不過交通部也表示,車主如果自行更換車牌架,導致車牌角度不符規定,仍可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處 3,600 元至 3 萬 6,000 元罰鍰,並可能當場移置保管車輛。
簡單說:
即使新規還沒上路,現行規定仍要求號牌每車一面,應正面懸掛在車輛後端明顯適當的位置,不得有遮蔽、塗抹、變造,或安裝其他道具導致無法辨識號牌。監理機關目前驗車以目視判斷號牌能否清楚辨識為原則。
手機量到的數值只能當參考,若有爭議,仍以主管機關的量測方式為準。
💡 機車安全防護配件:車牌、尾燈附近常被後車輕碰或刮到,選擇不影響號牌辨識的防護配件,可以減少車尾受損。
過戶後先檢查車牌角度與固定方式。角度明顯偏高或車牌歪斜,就請車行換回原廠牌架,費用通常不高,可以避免日後被取締的麻煩。
新型式車款依規定要符合新角度標準,原廠設計應該已經處理好。交車時仍可目視確認號牌端正、清楚。
先確認產品安裝後的角度、號牌照明燈和反光片都保留,再決定是否改裝。
過去法規只要求號牌明顯可目視,沒有具體角度數字,導致警方執法與車主認知常有落差。今年台南就發生停在路邊的機車被以翹牌取締、拖吊,車主表示驗車明明通過的爭議。車安中心表示,這次參考日本與歐盟的規範增訂明確標準,並給車廠約一年的緩衝期調整設計。交通部也指出,盤點市售車款,目前僅剩一款車的車牌角度不符新制,其餘多已停產退場。
還沒有。目前是修正草案,交通部以 2027 年 7 月 1 日上路為目標,實際時程仍視修法進度而定。
依目前報導,是否納入仍待討論,請以之後正式公告為準。
依報導,自行改裝導致不符規定,可處 3,600 元至 3 萬 6,000 元罰鍰,並可能移置保管車輛。
原則上不能遮蔽、影響號牌辨識。選購時要確認不會蓋住任何字元,也不影響號牌燈照明。